
校園公告
清華大學校園機動車管理公告
1、大學校園爲重要的教學科研場所,禁止無關機動車駛入和在校內停放
2、本校教工及校內居住家屬、與學校有經常性業務往來單位的機動車憑“清華大學機動車通行證”通行。
3、確有正當理由需臨時進入校園的機動車,經門衛查詢登記後,可以通行主校門、南門,其它校門禁止通行。無證車輛入校按北京市標准計時收費。
4、禁止以參觀爲目的的機動車進入校園。
5、摩托車禁止通行東南門(主校門)、西門、油庫門、西北門、北門、東北門(紫荊門);禁止駛入教學、科研、辦公區和學生生活區。
6、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(公安、消防、醫療救護、工程搶險等),可以通行。
7、校內教工、學生乘坐出租車,憑有效證件可以通行,半小時內免收停車費。
8、所有進入校內的機動車須服從保衛人員的指揮、管理,按交通標識行車、停放,在校內須限速行駛,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。
9、對校園內違規車輛給予提醒、警示、勸離、鎖車等處理。
10、停車時請鎖好門窗,勿將貴重物品放在車內,丟失、損壞責任自負。
咨詢電話:62782602、62779910。
(說明:此公告從2014年12月12日起已在各校門口公布。)
清華大學保衛處
2016年3月12日
清華大學關于加強快遞、外賣等校外電動車管理公告
为进一步保障校園交通安全,维护校園交通秩序,学校决定加强电动车特别是快递、外卖等校外电动车管理,具体公告如下:
一、进出校园的电动车须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,遵守校園交通管理相关规定,自觉接受门卫查询和管理。
二、學校保衛處爲校園電動車交通安全和秩序的歸口管理部門,負責校園電動車通行和停放管理、校內違規查處和交通秩序維護等工作。各單位有責任配合保衛處做好電動車管理工作。
三、本公告所涉及的快遞、外賣等校外電動車,車型包括電動自行車、電動摩托車和電動三輪車等,提供服務類型包括快遞、外賣及其他配送維保等。
四、快遞、外賣等電動車駕駛人進校前須通過“行在清華”微信公衆號主動進行登記備案。登記備案時須如實填寫相關信息,未登記或登記信息與實際信息不符者,禁止入校;登記備案設置有效期,到期後可通過“行在清華”微信公衆號進行延期申請。
五、快遞、外賣等電動車登記備案成功後允許從學校南門、西南門、西北門、東北門通行,其他校門禁止通行。進校時須主動出示駕駛人身份證件,經與登記備案信息核驗一致後,允許進入校園。
六、電動車進入校園後,須按交通標識行駛、停放,服從學校保衛工作人員的指揮、管理。遵守學校關于電動車限行區域、靜音區域等管理措施;限速15公裏/小時行駛,主動避讓行人和自行車,避免駕駛時使用手機;禁止超速、逆行、搶行;禁止違規停放、違規鳴笛、違規充電;嚴禁攜帶各類危險品進校;不得在校內從事與登記信息不符的其他活動。
七、凡违反本公告者,保卫处将记录其违规信息。违规情况将告知驾驶人及时予以纠正,并进行宣传教育;三次及以上违规、在校内发生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、拒不服从管理等情节严重者,将列入校園交通违规失信人员名单,暂停其登记备案及驾驶电动车入校的权限。
八、学校加强与快递、外卖企业及相关行业的联动协同,各快递、外卖企业每个自然月内如有五人次及以上违规行为,学校将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,要求进行安全整改,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被酌情列入校園交通违规失信企业名单,暂停该企业所属人员登记备案及驾驶电动车入校的权限。
九、本公告措施自2018年5月14日起施行,此前有關規定凡與本公告不一致的,以本公告爲准。
咨詢電話:62782602
清華大學保衛處
2018年5月7日